留变为羁押,后又在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之下变更成为监视居所……”
公诉方(检方)派出来的人,快速的把案件事实用最为简短的语言当庭给陈述明白。
把双方之间的矛盾也稍微的提及了一下。
针对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,说到了双方各执一词。
产生了争执,产生了矛盾。
当然,对于女方为什么4天之后才来报官并没有提及。
因为接下来会有原告方,也就是女方当庭进行陈述补充。
看得出来,这个女的已经跃跃欲试了,面露凶光。
盯着被关在栅栏里面的男子,这个男的差一点成为自己的未婚夫!
但是他为什么就不给钱呢?
为什么就那么头铁呢?
为什么就不服软呢?
为什么不像是之前的几个前夫一样,被威胁了之后就直接认怂呢?
非得闹到对付公堂才甘心嘛?
这该死的!
明明给点钱就能够结案的事情。
为什么要让老娘在这里出这个丑?
甚至还把老娘的几个前夫给找到了这里对布公堂?
要我难看是吧?
那么行!
那么来!
那么就别怪老娘手里不留情面了。
这女的心理活动估计没有人知道。
但是。
她用自己形成的那一套扭曲的逻辑来想自己越来越委屈。
自己遭受到了不法的侵害,那是虐待。
那是不公平的犯罪行为。
所以必须让这男的赔!
赔到死,赔到倾家荡产。
但是她却忽略了一个事实!
那就是她存在着骗婚行为,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一个圈套罢了。
婚介所参与了这其中,并且在这个案件的发生以及发展过程当中,起着不可忽视穿针引线的作用。
甚至可以说这就是一个高级的仙人跳。
以婚姻为跳板进行诈骗的行为。
但是无所谓。
婚介所派出来参与诉讼的原告律师已经提前告诉了她,这个案子100%会胜诉。
再加上网上这么多专业的律师为其分析。
于是信心满满。
飞龙骑脸能输?
拿着17张王炸牌能输?
优势在我。
这女子心思简直恶毒到了极点,整个人如同是一条毒蛇一样。
就咬着人不放。
不但要图人家的财,还要图人家的命。
还要把人给送进去踩缝纫机。
这种行为可谓是恶劣到了极点。
究竟是什么样的仇什么样的怨?
才能够让她想要把一家子直接弄死弄绝?
正如一句话说的很好:人心的恶是不能够用语言来描述的。
它没有任何的下限!
……
咚。
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。
“公诉方陈述完案件事实,原告方你方律师或者当事人可以对案件的细节进行补充。”
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子,就像是听到了发令枪的人一样。
一下子瞬间戏精附体,演技直接秒杀无数影帝影后。
只见她用袖子抹了抹眼睛,袖子上的生姜汁物理上让其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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