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秋十月,温城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慈善晚宴。
各界名流都争相参加,阎昭华也偕了路馨语一同前往,阎昭华依旧穿一身他平日里惯常的黑色西装,洁白熨帖的衬衣,衬得他的身材挺拔而又高大。
路馨语也难得穿了一身香槟色的小礼服,梳着优雅清新的发髻。
她挽着他的手在宾客丛中穿梭,惹来了众人的交口称赞。
他们的关系并未对外公布,此次她也是以他的秘书的身份来参加的这次宴会,然而他们相携并进的画面,却是让众人觉得万分般配。
即便他是温城令男人艳羡女人迷恋的商界新贵,而她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秘书。
这一年的时间内,随着南臣成功开发可持续发展的生物质能,为南臣谋得的巨大利益不说,人人都称赞作为南臣集团负责人的他有着过人的投资头脑,新一届的温城杰出青年,他是提名人选之一。
连卓听枫都嫉妒他带领南臣崛起速度之快,以及如今的名利双收,说他是商场情场两得意。
卓听枫说他都抢了他们这些人的风头,才回来三四年的功夫就收获了温城杰出青年的提名,让他们这些奋斗了好多年才得到的人情何以堪?
还笑话他说,那奖项到了他这里,不应该是温城杰出“青年”,应该是温城杰出“中年”。
阎昭华完全不介意卓听枫的打趣和挖苦,反而欣然笑着接受。
青年又怎样?中年又怎样?
无论哪一种状态,都妨碍不了他的情场商场两得意的大好心情。
阎昭华携着路馨语在全场转了一圈之后,两人回到一个安静的地方,阎昭华歪头问她,
“累了?”
路馨语摇头,
“还可以,只是平日里不怎么穿这么高的高跟鞋,现在踩着脚上有些累。”
平日里上班,她虽然穿正装配高跟鞋,但那跟都不是很高,她都是可以驾驭的来的,这样的晚宴上穿礼服的话,必须就得穿极高的高跟鞋,这样才能凸显出礼服的气质,刚刚他们又在会场转了一圈,这会儿难免会累。
“那我们就在这儿休息一下,待会儿我们就离开。”
他说着,大手搂了她的腰过来,让她整个人都靠在了他怀里,他高大的身子支撑着她的重量,这样还能减轻一下她脚上的负担。
路馨语有些不太好意思,挣扎了一下,
“被人看到就不好了。”
他不以为意,
“是你的脚重要,还是被人看到重要?”
“被看到了就正好公开好了,反正过几天结婚的时候他们也要知道。”
阎昭华如是说着,大手愈发的搂紧了她的腰,让她能舒服一些。
这段时间一到周末两个孩子就被老爷子叫到老宅去,而在两个孩子的“公关”下,老爷子对他们俩的态度已经明显放软了许多,而据阎少衡回来说,老爷子似乎有松口同意他们结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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